3月7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为用电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和峰谷分时电价的工业用电。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  [详内文]
安徽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 年 03 月 12 日 14:41 | | 分类 雷竞技raybet安卓版下载 |